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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前热点-通告丨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检察院关于诉讼及相关事项的通告
2022-11-12 09:45:54 来源:


(资料图片)

当前,全国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,我市外防输入压力持续存在,自11月11日0时起,全市范围内居民及其他在甬人员常态化核酸检测频次由72小时调整为48小时。为此,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检察院特对相关事项通告如下:

一、从2022年11月11日起,到本院参与诉讼或办理相关事项,宁波市范围内居民及其他在甬人员应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,并严格落实测温、扫“场所码”、戴口罩、核验“健康码+行程码”的要求。宁波市外来(返)甬人员在抵甬后的第1天和第3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,其中对省外来(返)甬人员实行3天3检,后续按照市内常态化核酸检测要求予以落实。上述措施本院将根据防控形势与要求变化作相应调整。

二、请诉讼参与人优先通过12309检察服务平台、浙江检察APP、电话或信件等非接触方式向本院(宁波市海曙区民通街75号)反映情况、联系检察官、提交材料、申请阅卷。倡导通过网络(https://www.12309.gov.cn/)、浙江检察APP、电话(12309检察服务热线)、信件等方式表达合理合法信访诉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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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关防控措施带来的不便,恳请广大群众理解、支持和配合。

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检察院

2022年11月12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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